當我們試圖創造新的服務或產品時,往往落入「我要開發出更多功能」的思維,Google記載著美國境內通過專利的資料庫的數據也顯示,四十年來的數位專利說明書中,「新增功能」同義字的使用次數比減法多三倍。但是「單一」的減法設計難道就不能帶來創新嗎?或許我們可以從Nike與Strider滑步車的例子思考:
https://meet.bnext.com.tw/articles/view/48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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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試圖創造新的服務或產品時,往往落入「我要開發出更多功能」的思維,Google記載著美國境內通過專利的資料庫的數據也顯示,四十年來的數位專利說明書中,「新增功能」同義字的使用次數比減法多三倍。但是「單一」的減法設計難道就不能帶來創新嗎?或許我們可以從Nike與Strider滑步車的例子思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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